普及证券知识 防范金融风险 丨《证券法》条文解读
lucy22668 2024年02月10日 星期六 上午 1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条文解读
第四条 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解读
证券发行、交易活动是重要的民事活动,民事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平等,这是一项基本的民事法律制度。《证券法》对平等原则的规定,集中体现了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民事活动的法律性质。按照该原则要求,不同的参与证券发行交易的当事人,均享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在具体的发行交易民事关系中互不隶属,在同类的活动中适用同一的法律规定。
第二十三条 证券发行申请经注册后,发行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证券公开发行前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发行证券的信息依法公开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
发行人不得在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前发行证券。
解读
发行人的发行行为既要让公众投资者能够了解到,也要及时接受公众投资者的监督,信息公开透明就是证券公开发行制度的重要原则之一。本条第二款还规定了知情人的保密义务,明确发行证券的信息依法公开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一方面是为了保障发行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为有关信息外传对发行人的发行造成不利影响,维持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护公众投资者,防止了解内部信息的人士对外泄露信息,让个别投资者取得不公平的信息优势,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
第三十五条 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
解读
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证券,必须依法进行。证券交易依法进行包括:首先,交易当事人应当具有合法的资格,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以及依法不得持有、买卖证券的人,不得进行证券交易。其次,交易场所和交易行为必须合法。依法公开发行的证券的交易场所,应当是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而且交易活动必须符合《证券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最后,交易的标的物必须合法。本条即是对交易的标的物即证券的要求。
第四十三条 证券交易的收费必须合理,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解读
证券交易的收费标准必须合理是指所收取的费用应当按照提供服务的成本、市场需求、投资者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在能够覆盖所产生成本、确保维持这些服务质量的基础上,不得过高,侵蚀投资者的收益。收费标准必须公开,是指证券交易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必须向社会公开,并统一执行,未公开的项目不得收取费用。
第九十三条 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券公司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就赔偿事宜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先行赔付后,可以依法向发行人以及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解读
投资者保护机构是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而专门成立的机构,具有中立性和公益性,其接受先行赔付人的委托,与投资者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投资者依然可以另行民事起诉。
编辑:徐鹤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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